“特钢商城”商家入驻协议
(含智能匹配服务条款)
特别提示:
欢迎您申请入驻“特钢商城”!本协议由您(即“商家”)与特钢商城运营方共同缔结,对双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特钢商城在此特别提醒您,在点击“同意”或使用平台服务前,务必审慎阅读、充分理解本协议各条款,特别是免除或者限制责任的条款、争议解决和法律适用条款。您通过网络页面点击确认或以其他方式选择接受本协议,即表示您已充分阅读、理解并同意接受本协议的全部约定内容,本协议即时生效。
甲方(平台运营方)
公司全称:
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址:
联系方式:
(以下简称为“特钢商城”或“平台”)
乙方(入驻商家)
商家类型:□企业 □个人(个体工商户/其他个人经营者)
商家全称(或姓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
联系人及电话:
经营地址:
(以下简称为“商家”或“您”)
鉴于:
1.特钢商城是专注特钢产品领域的电子商务平台,运用智能匹配技术为商家与采购需求方提供信息撮合、商机匹配等服务。
2.商家具备从事特钢产品经营的相关资质,希望入驻特钢商城,利用平台服务开展业务。
双方经友好协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定义
1.特钢商城:由甲方合法运营,为特钢产品交易各方提供网络经营场所、交易撮合、信息发布、智能匹配等服务的B2B电子商务平台,包括但不限于网站、移动客户端、小程序等。
2.智能匹配服务:指特钢商城利用算法技术,根据商家发布的商品信息与采购方需求、行为偏好等,自动分析、计算并推送潜在商机、询价单或交易建议的技术服务。
3.商家:已根据平台要求完成入驻审核,可在特钢商城发布特钢产品/服务信息,并接受智能匹配服务的合法经营主体。
4.平台规则:指在特钢商城上发布的各类已公示或未来可能公示的各项规则、规范、公告、说明、收费标准等,均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条 入驻资格与账号
1.资质要求:商家若为企业,必须是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具备特钢产品生产或销售所需的行政许可、授权或资质。商家若为个人,必须为年满十八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并已依法取得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其他合法经营资质;个人商家承诺,其通过平台开展的特钢经营已符合市场监管、税务等全部法定要求。
2.信息提交:商家须按平台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地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经营者身份证明、特钢产品经营许可或代理授权书、质量证明文件模板等全部资质信息,并授权平台进行核验。如信息变更,须在3个工作日内更新。
3.账号安全:您须对入驻账号的所有行为负责,不得转让、出借或授权他人使用账号。任何通过您的账号进行的操作,均视为您本人的行为,相关后果由您独立承担。
第三条 商品与信息发布
1.信息真实性:商家保证在特钢商城发布的所有特钢产品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钢种、牌号、规格、材质、化学成分、力学性能、产地、库存量、单价、交货期及质量证明文件等,均绝对真实、准确、完整、有效,且无权属争议或知识产权瑕疵。
2.智能匹配基础:商家理解并确认,真实精准的商品数据是智能匹配服务有效运转的核心。若因商家提供的信息虚假、错误、夸大或更新不及时,导致匹配结果失准、商机流失或产生交易纠纷的,平台不承担责任,且有权暂停或终止您的智能匹配服务权限。
3.禁售与合规:不得发布国家明令淘汰、禁止生产的特钢产品,不得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不得发布虚假广告或进行价格欺诈。
第四条 智能匹配服务规则
1.服务授权:商家授予特钢商城全球、免费、非独家的权利,对您在平台发布的商品信息、交易行为数据等进行采集、分析及使用,以用于提供、维护、改进智能匹配算法及相关服务。
2.匹配方式:平台有权根据采购需求方的询价单、采购偏好等数据,通过智能匹配系统向商家推送匹配度较高的潜在交易机会、需求列表。同时,您的产品信息也可能被优先展示给与产品模型匹配的潜在买家。
3.非保证性声明:智能匹配结果仅供商业决策参考,并非承诺成交或收益。商家应自行甄别匹配信息、核实采购方资质和信用,独立作出交易判断并承担全部商业风险。平台不对匹配的准确性、交易对方的履约能力、交易资金安全等作任何明示或默示的保证。
4.规则调整:特钢商城有权根据运营需要,持续优化或调整智能匹配算法、推荐逻辑、频次等,以公告或在协议中进行说明。
第五条 交易与结算模式
1.信息撮合模式:特钢商城默认仅提供信息发布与智能匹配撮合服务,不介入您与采购方之间的交易履约、款项支付及货物交付环节。您与采购方发生的任何交易纠纷、货款拖欠、质量问题等,应由双方自行协商解决,平台不承担任何担保责任或连带赔偿责任。
2.在线交易服务(可选):如商家选择使用平台提供的在线支付、资金存管、电子合同等增值交易服务,需另行签署专项服务协议并支付对应费用。在未签署前,平台不承担交易结算功能。
3.交易反馈:为持续提升匹配精度,商家应在产生交易后,按平台要求如实反馈实际成交状态(如已成交、未成交及原因),授权平台将这些闭环数据用于优化匹配模型。
第六条 费用与结算
1.费用构成:入驻特钢商城可能涉及入驻费、技术服务年费、保证金及按效果付费的智能匹配推广费等。当前各费用标准、缴付方式和周期以平台另行公示的《特钢商城收费标准》或双方另行约定的书面文件为准。
2.费用调整:平台有权定期修订收费标准,修订方案将在平台公示。商家若不同意调整,应在施行前书面提出并停止使用收费服务;否则视为接受。
3.保证金:为保障服务质量和买家权益,商家应按要求缴纳保证金。当您出现违约、违规或需向采购方赔付时,平台有权从保证金中直接扣划对应款项。保证金不足时,您应在5个工作日内补足,否则平台可限制部分功能直至终止服务。服务终止满一年且无未了结纠纷的,保证金余额无息退还。
4.发票:平台收到款项后,按国家规定向商家开具等额增值税发票。
第七条 数据、隐私与知识产权
1.数据权属与使用:商家在使用平台过程中产生的交易数据、商品数据、行为数据等,平台有权在遵循法律和隐私政策的前提下,进行脱敏、分析并用于智能匹配及改善平台服务。您保证上传信息不侵犯任何第三方权益,并同意平台为推广之目的,合理展示您的产品信息及标识。
2.隐私保护:平台依法保护商家及联系人的个人信息,遵循《特钢商城隐私政策》。
3.知识产权:特钢商城所含软件、算法、商标、界面设计等一切知识产权均归甲方及关联方所有,未经书面许可,商家不得反向工程、复制、修改或使用。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若商家提供虚假资质、假冒伪劣产品信息,或严重违反本协议及平台规则,特钢商城有权单方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警告、商品下架、屏蔽匹配、限制账号功能、扣罚保证金、解除协议永久清退等措施,并保留索赔权利。
2.因商家发布的信息不实或违反产品质量法导致平台被第三方索赔或遭受行政处罚的,商家应承担全部赔偿及处理责任,并赔偿平台名誉损失。
第九条 责任限制与免责
1.技术免责:平台不对因网络维护、黑客攻击、系统故障、电力中断、算法局限等因素导致的服务中断或匹配推送延迟承担责任,但将尽力减少影响。
2.商业风险:特钢商城仅作为智能匹配技术服务平台,并非交易参与方,对如下事项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匹配成交率;采购需求方资信真实性;产品实际成交价格及利润;货物质量及权属纠纷。您确认已充分知悉并自愿承担所有在平台经营带来的商业及法律风险。
3.责任上限:无论基于何种法律理论,平台对商家因本协议产生的全部累积赔偿责任,最高不超过平台在争议发生前12个月内已实际向您收取的技术服务费(不含保证金)。
第十条 协议期限与终止
1.本协议自商家在线同意后生效,有效期______年。到期如双方均未提出异议且商家持续使用,协议自动顺延,次数不限。
2.任何一方可提前30日书面通知对方终止本协议。若商家出现严重违约,平台有权立即终止协议。
3.协议终止后,商家应在7日内处理完毕已生成订单及售后事宜,平台将按规则退还保证金(扣除应付款项后)。对协议终止前已产生的权利义务,双方仍应遵守。
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
1.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因本协议引起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 其他条款与解释权
1.协议修订:根据法律法规变化或平台运营需要,特钢商城可修订本协议并在平台公示。如您不同意修订内容,应立即停止使用平台服务并注销账号;公示期满后若继续使用,即表示接受修订后的协议。
2.独立缔约方:双方为独立缔约方,本协议不构成任何代理、合伙、合资或雇佣关系。
3.可分割性:本协议部分条款被认定无效的,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
4.最终解释权:本协议各条款的理解与执行,在法律允许的最大范围内,特钢商城拥有最终解释权。平台基于诚实信用、商业合理原则对本协议作出的解释,商家应予尊重。
第十三条 使用提示
1.与消费者合同的区别:若平台未来面向终端个人消费者,此协议不可直接套用,解释权等条款需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调整。
2.配套规则必公示:协议提及的《特钢商城收费标准》、《隐私政策》等平台规则,必须在签约页面以弹窗等显著方式提供链接,确保商家可随时查看,并保留修订公示记录。
3.资质核验留痕:对个人用户身份证、个体工商户执照等,后台务必保留上传与审核日志,以证明平台尽到《电子商务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的核验义务。
甲方(特钢商城)
(签章)
日期:
乙方(商家)
(在线勾选同意,即视为有效签署)
电子同意时间:系统记录为准